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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常熟市持续推动镇域综合执法“六化”建设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6-25     稿件来源:    

近年来,苏州常熟市聚焦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目标与关键环节,坚持以“六化”建设为主要抓手,持续凝聚改革合力,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一是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制定全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规范,规范外部标志标识、优化内部功能布局、完善执法装备配置、营造党建法治氛围,树立规范统一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整体形象。针对执法工作各关键环节,制定出台抽查检查制度、问题发现处置制度、执法现场相关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外部民主监督制度等,建立规范健全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编制全市统一执法文书、程序、标识、证件、自由裁量权等多项业务流程,印发现场执法工作规程和规范用语指引,形成规范标准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动指南。

二是提升全科化、专业化能力。坚持“片区执法、综合执法”目标导向,编制综合执法“全科”执法指导清单,明确八大类99项“全科”执法事项,为“全科”执法提供操作规范及行动指南,打造综合性执法队伍。建立分级分片执法培训机制,开展“线上+线下”“专题+综合”业务指导,通过跟班执法培训、疑难复杂案例研讨、旁听复议诉讼案例审理等形式,突出培训实效,全方位助力执法人员提升专业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健全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执法行为负面清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畅通协同化、高效化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关市级部门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衔接配合的原则要求、职责分工等,压实市级部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及镇街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责任,进一步耦合监管盲区、提升执法实效。健全案件及线索移送机制,制发《案件移送函》《案件移送单》《线索移送单》等材料模板,明确移送时限及情形,确保移送交接合规合法。建立协作会商制度,市镇两级共商年度执法计划、重大执法行动以及执法争议等事项,针对特殊监管领域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协作配合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推进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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