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扬州市高邮市委编办突出“四字诀”答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卷”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04-09     稿件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扬州市高邮市委编办以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管理制度为抓手,完善问题发现、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刚性约束,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突出“清”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回头看”2017年以来的机构编制问题现有存量,加紧加快督办力度,因改革人员划转导致的政策性超编问题,将其纳入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计划内,确保今年内实现老账“清零”。

二是突出“准”字规范问题发现机制。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等基础资料做好日常监控,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提供的线索及时核查回应,认真梳理机构编制专项核查、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必要情况形成部门问题清单。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准确定性问题类型、预判整改难易程度,经筛选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正式纳入问题台账,做到问题准、原因明、情况透。

三是突出“细”字健全问题整改链条。将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反馈给相关部门,指导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能明措施、分进度、有工期,整改区分不同情况,能立即整改及时整改到位,情况复杂的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专项整改督导工作,问题整改完成后经核实通过后在问题台账中予以销号,形成“发现问题——部门整改——跟进督查——核实销号”的监管流程,真正用制度推动实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目标。

四是突出“严”字强化结果运用机制。将机构编制问题发生整改情况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挂钩,产生新问题或者整改不力的部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相应扣分;将机构编制问题台账作为资源调配的依据,对于机构编制运行“不健康”部门,不仅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而且限制其用编进人计划,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严肃追究机构编制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不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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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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