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山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快推进机构编制职责法定化
一是坚决落实党管机构编制要求。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二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监督。“三定”规定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通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全面梳理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合理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厘清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三是扎实有序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的调整情况动态优化部门权力清单,2023年,完成了对市发改委等25个市级部门1321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坚持系统思维,有效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
一是建章立制强保障。制定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昆山市机构编制审批和管理权限》等制度,规范编委、编办议事规则、程序。重新修订《中共昆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开展核查常清理。对照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市委编办制发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核查,逐件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适用等清理意见。三是备案审查严执行。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定期向市委办报备市委编委及我办发文目录以供审核,按时报备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法治思维,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常态化
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学。将《条例》纳入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编委会学习内容,精准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力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专家精讲深入学。邀请省委编办负责同志来昆开展专题讲座,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力量”,着力提升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关键事项、重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结合工作实践学。举办全市组织人事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实际工作宣讲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财政局举办“用人、用财、用编”专题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