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深度学习”,强化内外联动。一是常态学习。以“理论+业务”为框架,健全完善集体学习+专题辅导报告+集体交流研讨“三位一体”学习模式,重点对《条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多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就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易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扩大宣传。定期推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提供业务解读服务,通过评估、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等途径,深入各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适用程序等普及活动,发放《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口袋书,及时对关注的问题答疑解惑,进一步深化“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三是强化意识。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动议流程,提出动议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行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职责范围、有无调整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初步动议论证,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强化了各部门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二是突出“精准施策”,强化工作质效。一是制度保障。推动出台《条例》配套法规制度,对照《条例》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及时修订完善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全面清理全市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二是职权法定。制定修订和推动实施部门“三定”规定,把“三定”规定作为规范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实施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整合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及时调整审批、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优化机构设置,推动履职更加高效。三是动态优化。稳步开展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编制工作,印发《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经过规范性审核、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并提交政府专题研究,完成审核市本级32个部门6954项权责事项,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部门依法履职。
三是聚焦“落实见效”,强化多方监管。一是评估问效。设计9大项54小项评估指标,采取“单位自评、实地访评、数据校评、反馈用评”的评估方法,准确掌握被评估单位工作全貌,对16家单位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等作出客观评价,共查找出问题60余条,及时反馈评估结果,明确责任科室、销号时限。二是监督执纪。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照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5项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实地督查工作,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联动。加强与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协同联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着力构建预防、监督、查处统一的工作机制,坚决纠正“三定”规定执行不严格、机构编制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