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坚持以党管机构编制为原则,从“关键点、基本面、方向舵”三个维度精准发力,为法治仪征建设保驾护航。
一、紧盯“关键点”,夯实法治“基础桩”。一是强化职能保障,擦亮法治“名片”。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市司法局核增行政编制,增设行政复议应诉二科,明确具体职责。通过“撤一建一”的方式,设立市非诉讼服务中心,挂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牌子,明确其普法宣传、纠纷化解、案件跟踪等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和管理范围。二是推动高效履职,提升服务“温度”。以提升12345办件质效为切入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间争议事项进行会商研判、逐一界定,对“培训机构管理”“预付卡退款”等事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让热线办理有依据、部门履职有效率、服务群众有温度。三是聚焦弱势群体,兜牢民生“底线”。设立市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公益法律援助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在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牌子,助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强化残联、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规范履职,确保“弱有所扶”兜底作用有效发挥。
二、抓实“基本面”,深耕法治“责任田”。一是拓宽“三定”规定覆盖范围。联合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印发《关于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意见》,审核印发67家中小学、幼儿园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对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进行精细化管理,填补我市公办学校相关制度空白,实现教育领域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全覆盖。二是明确开发园区权责边界。剥离原化学工业园、汽车工业园承担的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相关社会管理职能,分别交由属地青山镇、新城镇承担。印发开发区“三定”规定,理顺开发园区和职能部门、乡镇职责关系,使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区设立初衷。三是推动权责清单延伸基层。深化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结合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将权责清单制度向基层延伸,有效防止部门与乡镇权责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属地管理概念泛化等问题,为精准赋权乡镇提质扩能。
三、把稳“方向舵”,争当法治“急先锋”。一是增强“系统化”法治意识。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作为全办人员必学内容,采取分类授课、闭卷考试等方式,提高机构编制法规水平。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要求对账销号,倒逼干部职工主动增强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创优“规范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提升编委会谋大事议大事能力,把好“决策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明动议申请、研究论证、审议决定等内容,把好“程序关”。出台《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编制使用计划申报、研究、落实各环节流程,把好“审核关”。三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和选人用人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打造全链条监督检查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