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仪征市委编办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为切入点,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事项管理权限,规范内部、外部审批流程,打造“全方位、全流程、全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
增强“原动力”,把准流程“路线图”。近年来,仪征市陆续出台《中共仪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仪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入编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范围、主体、程序及要求,从源头上解决程序不规范、要件不完备、行文不统一等问题。三年来累计压缩用编计划240余名,发挥编制管理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中的源头作用。规范出入编人员办理手续,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真正实现人员实时动态更新,精准统计,为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强化“落实力”,放稳履职“压舱石”。经批准发布的“三定”规定、党群组织职数核定标准,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机关事业单位职责权限、人员配备以及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制定党政机关“三定”规定,明确机关党组、群团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注重优化党组织设置,专章专款明确党组织地位作用;2022年规范机关党群职数核定,对全市乡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及群团组织职数进行统一核定,实现了党群组织职数核定全覆盖;2023年制定印发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医疗卫生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同时综合落实《关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中小学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足党务工作力量,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诊断力”,用好监督“扫描仪”。仪征市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构建机构编制评估指标体系,出台《仪征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在前期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指标体系和流程方法,积极走出去、主动沉下去,找准影响机制运行的瓶颈,发现制约履职效能的堵点。针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后续优化调整,其中属于需要调整机构编制的,条件成熟的与评估报告同步提交审定;属于被评估单位违反规定的情形,建立机构编制评估问题整改优化台账,定期调度、对单销号,实现部门履职效能明显提升,确保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查、审计和选人用人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打造全链条监督检查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