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靖江市委编办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贯彻执行《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全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以“学”为先,下好《条例》贯彻落实“先手棋”。专题召开市委常委会、编委会议,全体常委、编委会成员集中学习《条例》,学深悟透《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提升机构编制事项决策水平。将法规制度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依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编办全体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将《条例》与机构编制典型案例交流讨论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连续4年邀请上级编办处室负责人为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培训,提高年轻干部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知度。
以“宣”为要,打好《条例》贯彻落实“主动仗”。将《条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计划,制作宣传展板,对《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以工作研讨、下沉调研、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等为契机,讲解《条例》等政策法规,印发宣传单页,供来访办事人员翻阅学习,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印制500余本《宣传贯彻《条例》文件汇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法规制度和典型案例》,向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发放,宣讲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提高全域内干部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知晓度。
以“严”为基,守好《条例》贯彻落实“防护线”。强化法治意识,按照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的原则,对全市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结合工作实际,对梳理出的4个规范性文件逐个提出意见,3个文件继续有效,1个文件按要求废止。坚持刚性约束,严格遵守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程序,议题由申请单位提出,经编办主任会议论证、提请编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评估,定期赴相关部门及乡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使用效益等情况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