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扬州市江都区委编办“破立并举”推动事业单位监管质效提升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5-04-18     稿件来源:    

事业单位监管是保障其高效履职、规范运行的关键。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水平,切实履行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扬州市江都区委编办结合实际,“破”监管思路“旧定式”,“立”监管模式“新架构”,全方位疏通监管堵点,推动事业单位监管效能跃上新台阶,为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筑牢根基。

一是法人监管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发现问题更全面。针对各监管部门在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中,部门间沟通与协作机制尚不完善,未能形成紧密联动的现状,江都区委编办牵头构建联合监管机制,各监管部门打破壁垒,建立起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检查机制。在联合检查中,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协同行动,从不同维度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扫描”。

二是事业单位从“被动应付”到“主动规范”自查整改更完善。事业单位在面对监管检查时,多是被动应付,将检查视为一种负担,而非自我提升的契机。在自查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对存在的问题遮遮掩掩,整改措施也只是敷衍了事,难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为扭转这一状况,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让事业单位深刻认识到规范运行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主动自查、积极整改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消极应对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这一系列举措激发了事业单位的内生动力,使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规范管理的必要性。

三是督促整改从“蜻蜓点水”到“动真碰硬”纠错落实更彻底。在整改实际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只是简单地要求事业单位提交整改照片,缺乏对整改过程的有效跟踪和对整改效果的严格评估,这使得一些单位的整改工作沦为形式。围绕事业单位整改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实现整改工作的“脱胎换骨”,江都区委编办强化整改的跟踪与问责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强硬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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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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