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运行管理,提升公益服务效能,近日,我市圆满完成2025年度市级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此次评价坚持科学公正、客观严谨、务实高效的原则,构建“信用承诺+直接判定+年报联动”三维评价体系,全面精准掌握市级事业单位信用状况,进一步引导事业单位依法诚信履职,为全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根基。
一、以“信用承诺”为抓手,筑牢诚信履职思想根基
信用承诺是事业单位信用建设的首要环节,也是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市将信用承诺制度贯穿评价全过程,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强化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组织市级事业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明确承诺内容包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公益服务、主动接受监督等核心事项,涵盖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的全过程。其中,部分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增加了行业信用承诺。承诺书要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智慧平台”,确保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可追溯、可核查。
二、以“直接判定”为红线,严把信用等级评价关口
为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具有刚性约束,我市采用“指标评分+直接判定”双轨模式,在细化量化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明确直接判定标准,划定信用“红线”,从严把控评价质量。本次评价明确了7类11项限制评为A级及以上的直接判定情形,涉及机构编制、登记管理、税务、价格、财务管理、审计、营商环境和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等领域。评价过程中,由市委编办牵头,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等部门严格对照直接判定标准,对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进行全面核查、逐项核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切实发挥信用评价的惩戒警示作用,引导事业单位坚守诚信底线、规范履职行为。
三、以“指标化”年报为纽带,构建闭环信用监管体系
依托“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智慧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与信用等级评价深度融合,实现“一次填报、多方运用”,构建“年报核查+信用评价+动态监管”的全链条监管闭环。评价过程中,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情况作为核心评价指标之一,重点核查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年报填报不规范、数据不实、未按规定公示的单位,视情节予以扣分,进一步提升年报质量。同时,将评价过程、最终得分和评价等级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模块,并在“指标化”年报中予以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