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基层急需、群众关注”“小切口、好操作”的原则,江苏省南京市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3+1”配套工作机制,严把清单外事项准入关口、加强清单岗位化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清单与综合考核相衔接路径四个维度,推动清单由“编”到“用”转换,真正为基层减负赋能。
一、严把清单外事项准入关口,确保清单连续性和稳定性
清单编制完成后,因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基层治理实际需要,乡镇(街道)有时会面临依据清单履职还是按上级领导要求办事“两头为难”的现象。为确保清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南京市六合区依据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及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外事项准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是明确区委、区政府作为清单外准入主体,部门不得擅自下放事项。二是明确法律法规新增、突发紧急事件处置等5类准入情形,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通报中不应当由镇(街道)承担、镇(街道)不具备履职所需技术、资金或人员力量等4类负面情形。三是明确准入事项一般须经申请动议、联合评估、研究论证、审核确认等程序,法律法规或上级有明确要求的事项简化程序,紧急事项在任务完成后一周内履行准入程序。四是明确准入事项与清单动态调整相衔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将准入事项正式纳入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五是明确将清单准入管理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并作为巡察、问责的重要内容。《办法》实施以来,已将“税收征收质效指数管理”“出口企业税收整改”“社会保险费联合服务和争议处理”3个清单外事项纳入配合履职事项管理,共补充设定依据2条,删除或修改镇(街道)配合职责5项,明确履职保障6项,区级部门和镇(街道)达成一致意见,既保证清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提升基层“信清单、用清单”的积极性。
二、加强清单岗位化管理,确保基层治理精细化和规范化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南京市各镇(街道)职能机构综合设置为“七办一中心”或“八办一中心”,如果清单中的履职事项只对应到职能机构,颗粒度较粗,容易导致职责交叉、衔接不畅等问题。南京市鼓楼区制定印发《建立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岗位化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一是统筹设置岗位,在街道现有的职能机构框架下,按照“一件事”“一类事”形成工作闭环的思路,印发街道岗位设置指导目录,共50个工作岗位,同时给予街道一定自主权,在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可对少数工作岗位进行拆分或者合并(数量不超过5个),也可结合个性事项再增设5个以内的特色岗,逐步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岗位管理架构。二是统筹人员力量,综合考虑现有人员,根据各岗位工作量测算人员力量配比,按照“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采取“双向选岗、集体研究”的分配模式,为街道评估量化工作、科学选配人员、差异化考核提供参照。三是统筹安排事项,编制岗位说明书,以基本履职事项为主、配合履职事项为辅,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聚焦街道主要职能,特别是“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等履职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不落空。清单岗位化管理机制实施以来,有力促进街道人岗责精准匹配,更好地推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宁海路街道设置“宁海民生岗”,将承担辖区内居民出生、高考、退休等9个关键环节的基本履职事项,细化落实为32项具体服务举措,赢得居民一致好评。
三、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确保配合履职事项高效落实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从制度层面厘清了上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但具体实践中涉及多个上级部门的部分配合履职事项还存在“谁来牵头、如何协同、谁来评价”等问题,容易导致“相互踢皮球”“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发生。为推动配合事项高效落实,南京市溧水区结合深化“吹哨报到”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配合事项协同联动工作制度》,一是聚焦高频复杂事项,通过“12345”政务热线、信访办理等渠道,将农居民建房审批、已建成道路增设信号灯及技术监控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等涉及多部门的热点难点事项纳入案例指引库,以具象化、场景化破题高频复杂事项。二是厘清各方主次责任,通过清单指定、会商确定、研究决定等形式,切实厘清牵头部门、协同部门、镇(街道)职责分工,杜绝推诿扯皮、职责空转等现象发生。三是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事项发起、研判准备、人员到位、工作推进、提级会办、结果评价的全链条闭环工作流程,确保镇(街道)准确“吹哨”、部门及时“应哨”。区、镇(街道)两级逐步形成“权责清晰、高效联动、共抓落实”的新型合作关系。比如“农居民建房审批”事项,以往需要群众、镇(街道)反复改、多头跑;协同联动工作制度印发后,区规划资源分局作为牵头部门,主动会同农业、城管、建设等配合部门,制定农居民建房审批工作指引,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构建联审联办机制,完善标准化流程,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同步精简20%,审批周期缩短60%以上;镇(街道)协助做好配合工作,推动矛盾前置化解和日常巡查,违建率和工单量同步降低,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四、完善清单与综合考核相衔接路径,确保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为落实中央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市委编办主动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研究制定了清单与综合考核相衔接的工作口径。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依据清单重点对2025年度《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审核把关。二是明确审核标准,纳入镇(街道)考核指标体系的事项,应当是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履职事项清单以外的事项,以及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的事项不得纳入考核指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的事项,一般不纳入考核指标。确需纳入考核的,需根据镇(街道)配合职责和实际承接能力,科学合理设立指标内容和权重。三是明确方法步骤,初步形成前段控制、过程管理、复核把关、落实评估等工作链条。通过审核评估,共调整17项考核指标(删除6项属于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修改11项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占比12%;同时,指导各区积极探索镇(街道)对上级部门的反向考核,防止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加重基层负担。
(此文在《中国机构编制》2025年第10期刊发,略有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