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江阴市委编办聚焦登记管理、日常监管、信用评价三个关键环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登记管理,夯实信用基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程序和法人证书的管理、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法人异常名录等业务流程。规范信息审查程序,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提升基础数据可靠性。依托“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全面公示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证书补领等信息,面向社会提供查询、共享服务,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履行公益职能。严格落实异常名录制度,集中注销20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有效防范过期事业法人社会及法律风险。实施事业法人信息变更提醒制度,清理规范改革后“已冻结”“已废止”事业单位法人,集中函告注销事业单位68家,清理“双法人”机构13家。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信用水平。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评估、核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向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将其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及时公开公布抽查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引导事业单位自觉规范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诚信守法意识。
三、精准信用评价,树立诚信导向。在无锡地区率先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将全市352家已登记(备案)法人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坚持多维度全方位开展评价,以“后道印证前道”方式分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复评、监管部门专评三阶段进行评分,联合信用管理、法院、公安、财政等10个部门开展15类44项专项指标进行评分,确保评价精准科学。建立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将信用等级评价与政策和资金扶持、招投标项目、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等方面挂钩,通过加强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促使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正确履职,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贡献机构编制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