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省统一部署,溧阳市委编办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模式。目前,市级有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权限的行政执法主体共33个;市镇两级有18支综合执法队伍,其中,市级6支,镇级12支。
一是重构执法体系优化职能配置。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委领导牵头开展专题调研,借鉴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经验,聚焦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企业痛点,探索优化综合执法效能路径,为后续改革提供方向支撑。
二是创新执法模式优化治理路径。完善毗邻边界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填补边界监管空白,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强化镇域执法与“智慧镇街”融通,提升基层执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城管、司法、编办三部门联动,针对基层综合执法短板,制定实施5方面14项提升措施,并加强落实情况监督。开展“枫桥式”执法机构创建,推动4个镇街执法站所提档升级,显著改善基层执法面貌。
三是重塑制度规范构建监督体系。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加快镇域执法统筹协调制度及市级协同指导制度落实。梳理权责清单,编制《镇街行政处罚工作指引手册》,规范执法文书及流程范本,推动标准化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机制及执法监督体系,形成“事项下放、力量下沉、执法综合、监管融合”格局。